为鼓励我校应届毕业生积极考研,继续提升专业能力素质,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,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适用范围
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。
二、奖励标准
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的学生,奖励1000元/生;“211工程”、“985工程”院校、国家“双一流”院校或学科录取的学生,奖励2000元/生。
三、经费来源
学校设立考研奖励专项资金。
四、申请程序
(一)学生提交《四川民族学院应届毕业生考研奖励申请表》、成绩单(可打印成绩查询结果页面)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(原件需二级学院审核),经二级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处汇总公示。
(二)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制作津贴单交学生处,学生处审核后,按学院财务制度发放奖励金至学生本人银行卡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应做好考研奖励的宣传引导工作,增强学生参加考研的热情。
(二)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材料审核、信息统计、动态分析及奖金发放等有关工作。
六、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,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:《四川民族学院应届毕业生考研奖励申请表》
四川民族学院应届毕业生考研奖励申请表
个人基本信息(学生本人填写)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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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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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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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系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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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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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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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取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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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类型 |
□普通院校□“211”院校□“985”院校□“双一流”院校或学科 |
奖励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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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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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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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银行账户信息 |
开户银行名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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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户银行账号: |
开户人姓名: |
本人了解四川民族学院应届毕业生考研奖励金政策,特提出申请,并承诺上述提供的资料真实、有效,否则本人自愿接受学校处理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 |
申请人签字:年 月 日 |
※※※※※※以下由学校相关部门填写※※※※※※ |
二级学院审核意见 |
写明申请类型、是否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,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以及奖励标准等信息: |
签字: |
单位公章 |
年 月 日 |
学生处审核意见 |
签字: |
单位公章 |
年 月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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